花了15000元高价买来的不锈钢厨具套装,没想到仅用了两个月就锈迹斑斑,这让负责员工食堂的周先生束手无策。
案情:近日,市工商局12315服务台接到该县居民周先生投诉称,他为筹办公司员工食堂,于今年2月初在某厨具店订制了不锈钢炒炉、货架、燃汽架、收碗车、工作台等14件(套)厨房用具,总价15000元。5月份该食堂开始使用,不料仅使用了2个月,这些不锈钢厨具竟出现了大部分生锈现象,好不容易清除了锈迹,可过不了两天又开始生锈了,影响了公司员工的正常饮食。周先生随即找到商家理论,但商家却始终不给予正面答复,周先生遂来到工商部门投诉。
结果:工商人员接诉后,立即进行调查取证、核实情况。经查,造成该厨具生锈的原因主要是厨具本身的质量问题,但考虑到该厨具店是从南平厂家直接进的货,对产品质量不合格事先并不知情,并非故意欺瞒消费者。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相关规定,该商家虽非故意欺瞒消费者,但产品确实存在严重质量问题,商家需负一定的责任,经协商,商家一次性补偿给周先生7000元。